4.11.1 逆流式池水循环系统和混合式池水循环系统,应沿池壁两侧或四周边设置池岸溢流回水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溢流回水槽截面尺寸应按其过流量不小于游泳池设计循环流量计算确定,但宽度不宜小于300mm;
2 跳水池设有即时安全气浪时,溢流回水槽的深度不应小于300mm;
3 溢流回水槽内回水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回水槽沟底应 以1%的坡度坡向回水口。
4.11.2 顺流式池水循环系统应沿池壁两侧或四周边设置溢水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溢水槽截面尺寸应按其过流量不小于游泳池设计循环流量的15 %计算确定;
2 溢水槽的最小宽度不宜小于200mm;
3 溢水槽应设排水口,且接管管径不得小于50mm、间距不宜大于3.0m,沟底应以1%的坡度坡向排水口。
4.11.3 溢流回水槽和溢水槽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游泳池向槽内溢水的溢流堰应保持水平,其允许误差为±2mm;
2 与游泳池池壁相邻一侧的槽壁应与池壁铅垂线有10~12°的夹角;
3 槽的内表面应衬贴耐腐蚀、不污染水质、不透水、表面 光滑、易清洗、坚固耐用的非金属或金属材质的表面层;
4 溢流回水槽和溢水槽的上口应设置与游泳池岸颜色相协 调的组合式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abs)塑料格栅盖板,格栅盖板宜采用格栅条平行池壁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