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1 溢流回水槽内回水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水口数量应满足池水循环水流量的要求;
2 跳水池采用溢流回水时,回水口的数量还应考虑安全保 护气浪运行时增加的瞬间溢水量;
3 溢流回水槽内回水口的间距不宜大于3.0m;
4 应采用有消声措施的回水口。
4.10.2 池底回水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水口数量应满足循环水流量的要求,每座游泳池的回水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
2 回水口的位置应使各给水口水流均匀一致;
3 回水口应采用坑槽形式,坑槽顶面应设格栅盖板并与游泳池底表面相平;格栅盖板、盖座与坑槽之间应固定牢靠,紧固 件应设有防止伤害游泳者的措施;
4 回水口格栅盖板开口孔隙的宽度不应大于8mm,且孔隙的水流速度不应大于0.2m/s。
4.10.3 回水口与回水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逆流式池水循环系统应符合本规程第4.7.4条的规定;
2 顺流式池水循环系统及混合流式池水循环系统的池底回水口应以并联形式与循环水泵吸水管连接。
4.10.4 泄水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泄水口应设在游泳池最低标高处,且泄水口格栅表面应与池底表面相平;
2 重力式泄水时,泄水管不得与排水管道直接连接;
3 池底回水口可兼作泄水口;
4 泄水口宜做成坑槽形式。
4.10.5 回水口及泄水口的构造和材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成品回水口和泄水口应为喇叭口形式,且顶面应设格栅盖板;
2 回水口及泄水口格栅盖板及盖座应采用铜、不锈钢、工程塑料等耐腐蚀、不变形、不污染水质的高强度材料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