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1 循环水泵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宜按下列规定选定:
1 循环给水管道内的水流速度不宜超过2.0m/s;
2 循环回水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宜采用0.7~1.0m/s。
4.7.2 循环水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循环水干管应沿游泳池周边的管廊或管沟内敷设;
2 循环水干管沿游泳池周边埋设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管道受重压和不均匀沉降造成损坏;当为金属管道时,还应采取防腐 措施;
3 管廊或管沟应设置有人孔、吊装孔、排水装置、通风换气装置及维修照明装置。
4.7.3 池底给水口配水管敷设在池底板下面时,池底板与建筑地面间应有保证管道安装、检修的空间;如配水管埋设在池底板垫层内或管槽内时,应有保证管道不被损坏和移位的保护措施。
4.7.4 逆流式池水循环系统的池岸溢流回水槽的回水管,宜采用等流程或分路回水管分别接入均衡水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
2 回水管应有不小于0.5%的坡度坡向均衡水池;
3 回水管管底应高出均衡水池最高水位300mm以上。
4.7.5 循环水管道材质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采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管(abs)、氯化聚氯乙烯管(cpvc)、硬聚氯乙烯管(upvc)等给水塑料管;
2 有特殊要求时,可选用铜管或不锈钢管;
3 管道公称压力不宜小于1.0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