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游泳池应设置循环净化水系统。
4.1.2 池水的循环应保证被净化过的水能均匀到达游泳池的各个部位;应保证池水能均匀、有效排除,并回到池水净化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4.1.3不同使用要求的游泳池应分别设置各自独立的池水循环净化过滤系统。对符合本规程第4条规定的水上游乐池,多座水上游乐池可共用一套池水循环净化过滤系统。
4.1.4 水上游乐池采用多座互不连通的池子共用一套池水循环净化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净化后的池水应经过分水器分别接至不同用途的游乐池;
2 应有确保每个池子的循环水流量、水温的措施。
4.1.5 水上游乐设施功能性循环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滑道润滑水和环流河的水推流系统应采用独立的循环给水系统;
2 瀑布和喷泉宜采用独立的循环给水系统;
3 根据数量、水量、水压和分布地点等因素,一般水景宜组合成若干组循环给水系统。
4.1.6 儿童戏水池设置的水滑梯的润滑水供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儿童戏水池补充水利用城市自来水直接供应时,供水管应设倒流防止器;
2 从池水循环水净化系统单独接出管道供水时,供水管应设控制阀门;
3 润滑水供水量和供水管径可根据供应商产品要求确定, 但设计时应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