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水净化设备用房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 12.1.1 条 游泳池水净化系统的设备用房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尽量靠近游泳池;
二、靠近热源供应方向的一侧;
三、靠近室外排水干管一侧;
四、方便消毒剂、药剂和设备运输的一侧。
第 12.1.2 条 净化设备用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有设备安装运输出入口,房间位于室外地面以下时,应留有吊装孔;
二、应有通向游泳池管廊的通道和管沟的出入口;
三、房间高度应满足设备操作和安装的要求;
四、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五、地面应有排水措施;
六、根据环境要求采取降噪措施;
七、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第二节 过 滤 器 间
第 12.2.1 条 过滤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过滤器距墙面不小于 1.0m;
二、过滤器之间的操作通道不小于 1.0m;
三、过滤器距建筑结构最低点的净距,应满足安装检修的要求,但不得小于 0.8m;
四、运输、检修和操作通道宽度,不得小于最大设备的直径。
第 12.2.2 条 循环水泵组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 12.2.3 条 水泵装置宜设计成自灌式。
第三节 加 药 间
第 12.3.1 条 加药间宜为单独的房间,应与药剂库毗连,并尽量靠近循环水泵。
第 12.3.2 条 药剂库的面积,应根据当地药剂供应情况和运输条件确定,但不得小于 15d 储备量和周围量所 需面积。
第 12.3.3 条 房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地面、墙面应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第四节 加 氧 间
第 12.4.1 条 加氯间和氯瓶间应为单独的房间,并互相分隔开和设通向室外的外开门。加氯间还应设观察窗。 第 12.4.2 条 加氯间和氯瓶间应有专用的排气、安全、防爆和防火装置,以及冲洗地面用的给水排水措施。 第 12.4.3 条 加氯间的换气次数,应采用 8~12 次/h。排气孔口应该设置在墙壁的下部。 通风和照明设备应将开关设置在室外。
第 12.4.4 条 地面、墙面和门窗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第五节 加 热 器 间
第 12.5.1 条 加热器应远离氯瓶间。
第 12.5.2 条 加热器的布置,应符合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规定。
文章由威浪仕泳池水疗收集整理